购买哈飞微车 补贴标准提高5%

互联网 2009-10-28 307字


  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在指定时间购买“哈飞”汽车的农民,补贴标准将提高5%。


  据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建辉介绍,为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给广大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省财政厅下发通知,明确自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我省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黑豹牌轻型载货车以及一汽哈尔滨轻型车厂生产的轻型载货车下乡产品,补贴标准由销售价格的10%提高到15%,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7500元。提高补贴标准增加的补贴资金全部由我省财政自行负担。


  从今年7月1日起至今,我省财政部门已受理省产汽车下乡产品补贴数量5757台,销售额突破2亿元,已补贴数量5400台,补贴率达到94%,已兑付补贴资金9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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