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客车等级评定有了新标准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0-11-02 653字

日前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包括JT/T 325-2010《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等8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已经审查通过,自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自2007年开始实施已3年有余。近3年来,随着国家大部制的调整,交通部道路运输司增加了城市公交的指导管理职能,对营运客车的管理不仅只限于公路客车,也涉及到公共汽车。各级运营部门也反映,希望制定交通系统对公共汽车等级评定的标准和规定;另外,随着近年来公路客车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新的汽车行业及国家标准不断制定实施,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对客车燃料消耗限值有了新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对JT/T325-2006版标准进行修订。

据介绍,此次修订主要从安全和环保角度进行,并且将公共汽车、旅游客车等类别区分出来,方便政府进行相关职能的管理。专家表示,新标准从整体上提高了客车的安全性能。例如,标准对于承载式车身使用范围有明确规定,公路客车特大型高二级、大型(车长≥11米)高二级以上均要求承载式车身;安全灭火装置、发动机舱灭火装置等,使得车辆的电气线束耐高温能力提升了,国产客车原来电气线束的耐高温程度,一般来讲就在80摄氏度左右。车辆的被动安全性能将有望提升。

据悉,标准将原高级客车质量保质期改为营运客车质量保质期。据业内人士介绍,营运客车主要有公路客车、旅游客车两大类型,并不包含公共汽车,所以将原高级客车质量保证期改为营运客车质量保证期,并对不同类别、不同客车等级的保质期进行了详细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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