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立法禁止长途客车“兜客”

羊城晚报 2013-10-10 757字

2013年10月9日, 《深圳市汽车客运站功能定位实施办法(草案送审稿)》公布并征求意见。

从宝安客运站出发的长途汽车,却一路辗转至南头“兜客”,两个小时也上不了高速公路。国庆长假期间,不少出行的市民对这种行为既愤怒又无奈。《深圳市汽车客运站功能定位实施办法(草案送审稿)》近日在政府网站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根据该办法,今后这种现象有望被禁止,长途车市域途经道路须遵循顺向、快速的原则。

新的实施办法取消了班线服务方向的限制,全市36个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可按需要选择并调节客车班线服务方向。不过,办法规定省际班线和市际直达班线应在三级及以上客运站始发。省际班车只能进入等级客运站配客。蛇口海棠汽车客运站、宝安新城汽车客运站、龙岗坂田汽车客运站等四级客运站,只能从事省内服务的客运班线。

办法明令禁止让市民深恶痛绝的长途客车“兜客”行为。规定长途客车途经深圳市域道路优先选择高速公路、快速路。如须经配客站点,始发站与所有配客点间的道路长度之和,应小于始发站直接顺向前往离开深圳市域最后一个配客站点间道路长度的1.3倍。

办法对客车配客点的数目也有严格限制。毗邻市市际班线在深圳市市域内最多可选择2个配客站点,非毗邻市市际班线在深圳市市域内最多可选择3个配客站点,省际班线在深圳市市域内最多可选择4个配客站。除粤港澳出入境客运班线外,原特区外始发班车原则上不得在原特区内配客。

办法还规定一年内在深圳市累计违章达到或超过6次的班车,由辖区交通局责令限期整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要求的,可以限制直至取消其在深圳市的配客资格,并根据违章严重程度报省交通厅取消其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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