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税负整体不降反升

南方都市报 2013-12-03 1022字

至上月1日,佛山“营改增”改革试点一年期满,“营改增”累计为佛山纳税企业减少税收负担6.71亿,随着营改增范围的扩大,减收额度仍将扩大,这也给佛山地方税收增长带来压力。

“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税负整体不降反升

来自佛山市相关部门的数据显示,自2012年11月1日启动“营改增”改革试点以来,为佛山纳税人减少税收负担6.71亿,纳入试点的企业数量从最初的8977户到目前的20358户,意味着“营改增”所辐射的对象不断扩大。

● 物流企业税负整体不降反升

尽管营改增试点给佛山大部分试点企业带来减负,但从行业来看,除了交通运输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整体税负增加,其它行业整体税负水平均呈下降:交通运输业税负率为5 .68%,较原营业税3%上升2.68个百分点;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税负为5.37%,较原营业税税负率5%上升0 .37个百分点。

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芏巍表示,营改增后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的税率从原来的3%提至11%。由于物流运输通常是跨省的,其在试点区域的加油费和修理费可以抵扣,但其他区域则不能,导致不能充分抵扣。同时,路桥费未纳入试点范围,无法取得专用发票也是导致税负增加的原因。而“营改增”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由原来的5%调整为17%,在几档税率中是最高的。

● 地税减收空白如何补?

实际上,去年佛山市地税局曾对营改增后一年佛山减收的幅度做过预测,初步推算实施一年会同比减少13亿。而实际减收6.7亿则远低于预期。

今年佛山市第三季度经济分析会上,佛山市财政局材料表示,“营改增”是导致财政增长乏力的原因之一。“随着相关企业对‘营改增’政策逐步熟悉,申报抵扣金额将逐步增加,行业税负将进一步下降,减收效应将持续扩大。”但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坚持认为,虽然营改增确实减轻了企业整体税负,但是整体的税制没有改变,只是更换了对生产经营某个环节的征税。“营改增后,地方政府的税收可以在其他环节增强征收。为完成税收增长目标,有可能增加企业其他环节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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