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拟8500万转让两孙公司股权

第一商用车网 2014-10-20 335字

曙光股份10月1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曙光汽贸)拟将旗下两家汽车销售公司丹东曙光新锦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华”)100%股权和丹东曙光新天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100%股权以8500万元转让给丹东弘泰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弘泰丰田)。

其中,丹东曙光新锦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锦华)100%股权转让价为5000万元;丹东曙光新天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天地)100%股权转让价为3500万元。

新锦华和新天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在弘毅丰田交付第二笔转让价款后办理。

公司表示,转让上述两家公司股权可以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投资结构,使公司资产配置更趋合理,增加公司现金流,提升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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