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客车市场分析:2015年预判

方得网 2015-03-26 7258字

2014-2015年客车市场分析:在调整中孕育希望(三)

——对2015年的基本判断

客车蓝皮书《中国客车产业发展报告》由方得网联合客车业界著名专家共同编著。本文节选自中国客车蓝皮书第二章:2014-2015年客车市场分析与预测:在调整中孕育希望(点此处可阅读上一篇)

(一)公路客车的影响因素

1. “四个交通”对公路客车的发展趋势有了明确的定位。

在2014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做了《深化改革务实创新加快推进“四个交通”发展》的报告。报告中提出,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加快“四个交通”(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全力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和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实现交通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总而言之,要以综合交通为核心,以智慧交通为关键,以绿色交通为引领,以平安交通为基础,“四个交通”相互关联,相辅相成。

对于客车行业而言,“四个交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一是定位公路客车的发展趋势。公路客车连年下滑,公路客运的末日来了吗?显然不是,在四个交通的大格局中,公路客运的独特地位具有不可替代性,公路客车的发展既是综合交通的重要支撑,也是智慧交通、平安交通和绿色交通的着陆点。可以说,缺少公路客车,“四个交通”将会变成空中楼阁;公路客车的大幅下滑,“四个交通”的影响也会大为逊色。“综合交通”将统筹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及邮政业发展,建立并完善与综合交通相适应的制度、体制及机制;统筹各类运输方式在区域间、城市间、城市内、城乡间的协调发展,发挥组合效率与整体优势,实现各类运输方式从独立、分散发展转向一体化与集约化发展,加快构建好“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系统。因此,“四个交通”为公路客车的未来描绘出一幅美好蓝图。 

二是,“四个交通”打开了公路客车发展的市场空间。从技术发展来看,目前新能源客车的续驶里程完全能够满足200-300公里的公路客运需求,但是,由于新能源客车没有技术等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无法取得营运证,因此,新能源客车在公路客运领域的发展十分缓慢。而“绿色交通”将会为新能源客车进入公路客运市场扫清政策障碍。政策瓶颈打通之后,预计2015年新能源公路客车会有5000辆左右的新车需求。

三是,“四个交通”为客车技术进步指明了方向。安全、节能、环保、智能是客车技术发展的永恒目标,“四个交通”对这些目标有了更明确的要求。

“智慧交通”对应智慧客车的技术发展,在智能化、信息化、人性化方面的要求十分明确。“智慧交通”的关键是完善全行业开放协同创新机制,注重以“信息化和智能化”来引领提升交通运输管理效能,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行业监管、运行管理及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从而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的供给能力、运行效率、安全性能与服务质量,实现交通运输持续创新发展。“智慧交通”不仅能够推动客车技术进步,而且能够提升客车技术的应用水平,大大加快智慧客车的发展步伐。 

“绿色交通”对应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客车的技术发展,治污去霾是当前的重点和难点,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客车技术进步具有政治意义。

“平安交通”对应安全技术的发展,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客车安全永远是客车技术进步重点中的重点,提升技术标准、加快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技术引进、自主创新都应该以安全为核心。

四是,纠正发展中的一些偏差。2014年由于燃气涨价、油价下跌以及加气站的普及仍然不快,燃气公路客车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与“四个交通”的发展目标背道而驰,怎样来纠正这种发展中的偏差,需要政策的引导。

2.  2015年是“城乡客运一体化”政策的收官之年,具有一定的想象空间。

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是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政策。其主要目标为,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促使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更协调、网络衔接更顺畅、政策保障更到位,服务广度与深度逐步提升,服务质量显著改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2015年是收官之年,政策执行的力度可能会大于以往年度。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任重而道远,有些省份甚至将目标年度延伸到2020年,比如:

河北省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率在2014年底达到了22.5%,有21.9%的乡镇完成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分别比2013年底提高了7.1个百分点和8个百分点。预计到2015年,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达30%以上,全省有30%以上的乡(镇)基本完成农村客运班线的公交化改造。

陕西省力推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目标为:力争到2020年,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取得重要突破,具体目标包括:一是基本建成能力充分、灵活舒适、节能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各设区市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延伸覆盖郊区80%以上的乡镇;二是基本建成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管理规范的城际客运网络,以快速直达班线客运的发展为主,具备条件的毗邻城市间可开通城际公交;三是基本建成覆盖全面、运行稳定、经济便捷的农村客运网络。建制村通班车率达到95%,全部县城均开通公交线路,80%的县城实现县域内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达50%以上。

城乡客运一体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城际、城市、城乡、村镇。4年来,除了城市公交客车增长较快以外,大、中、轻型公路客车的市场表现均不理想,城乡客运一体化政策的配套资金制度不明确是关键的影响因素。总体来看,离目标差距越大,市场空间的弹性越大。

3.5米以上座位客车的市场发展规律,支持2015年公路客车销量反弹。

下表是最近10年来5米以上座位客车的销量数据:

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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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最近10年来5米以上座位客车历年销量走势

分析10年来5米以上公路客车销量数据,有4点值得关注:

一是,5年周期明显,前3年一般是上升阶段。2004-2008年是一个周期,2009-2013年是第二个周期,2014年是第三个周期的第一年,一般而言,前3年处于上升期,因此,我们认为2015、2016年公路客车销量将反转。

二是,最近3年连续下滑,且大、中、轻基本同步,可谓泥沙俱下,市场的低迷程度超过以往任何年份。公路客运这几年的低迷只是为了适应新的客运格局的一种调整(主要是高铁的冲击),在达到新的平衡之后,将会重新进入发展轨道。物极必反是一种哲学思想,既然公路客运不可能消亡,触底反弹就是一种大概率事件。

三是,5米以上座位客车销量已倒退5年,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不匹配。国家宏观经济增速虽有所放缓,但仍然保持高增长态势,2014年公路客车销量仅仅与2009年相当,在国家经济不断发展的大环境之下,这种倒退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四是,公路客运量依然在上升,公路客车的需求却连续下滑,这种矛盾不可能长期存在。

表15

根据国家统计局解释,2013年公路水路客货运输数据源自2013年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统计范围口径有所调整。按可比口径计算,2013年公路客运量、旅客周转量比上年分别增长4.2%、1.0%;水运客运量、旅客周转量比上年分别增长3.0%、2.9%。 也就是说,最近10年,公路客运量一直呈增长态势。

综上所述,我们预计2015年公路客车销量将会有所增长。鉴于市场困难仍然存在,温和增长将是一种很好的修复方式,因此,预计增幅在5%左右,全年销量将达到11.3万辆。

(二)公交客车的影响因素

1. 公交都市建设的影响。

2012年10月,交通运输部决定授予北京、太原、大连、郑州、武汉、长沙、深圳、重庆、哈尔滨、南京、济南、昆明、西安、乌鲁木齐、石家庄15个城市“公交都市”第一批创建城市称号。

2013年11月,交通运输部决定授予天津、上海、保定、呼和浩特、沈阳、长春、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新乡、株洲、广州、柳州、海口、贵阳、兰州、西宁、银川共22个城市为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第二批创建城市。

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共计292个,公交都市示范城市37个,占12.67%,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中,只有四川、西藏尚无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推动了公交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公交客车的规模扩张、结构调整都发挥着极大的引导作用。

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司长刘小明在第二批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明确表示:当前与今后一段时期内,是中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要迅速发展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机动化、城镇化,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能力与水平有更高期待,对公交都市创建工作也有着更高要求,公交都市创建已进入攻坚期。刘小明还提出,(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快公交都市创建工作;(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快公交都市创建工作;(三)资源和生态环境压力要求进一步加快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要求进一步加快公交都市创建工作;(五)构建综合运输体系要求进一步加快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六)推进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进一步加快公交都市创建工作。5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要加快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形成以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系统为主体、快速公交网络化运营系统为补充的城市快速通勤系统;3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要加快规划建设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以快速公交网络化运营系统为主体的城市快速通勤系统;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要加快规划建设快速公交网络化运营系统,发挥其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骨干性作用。

2. 公交客车等级评定的影响。

为规范公共汽车的运营管理,统一公共汽车的技术标准,使车辆的技术配置更加合理,并有利于车辆的维护与修理,交通运输部在车辆主要技术性能和配置要求方面制定了交通行业标准《公共汽车类型划分等级评定》JT/T 888-2014。该标准作为公共交通领域的一项重要技术标准,对各类公共汽车的安全性、节能环保、舒适性等相关配置和性能指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JT/T 888-2014标准,对促进公共汽车技术升级、引导我国客车产业健康发展、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推进公交优先政策的落实具有重要的意义。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对于客车行业的影响大家都深有体会,对推动客车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市场扩张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为:第一,使整个运力结构特别是客运行业的运力结构发生天翻地覆变化;第二,对客车行业的技术进步起到了引导作用;第三,促进了客运行业的发展;第四,营运客车等级评定工作适应了运输市场需求,适应了各个阶层老百姓对于客车安全与舒适的要求。 

从市场规律来看,其影响更为直观: 

图6  1998-2012年大中型客车历年销量走势

图6 1998-2012年大中型客车历年销量走势

如图6所示,大中型客车市场规模在1998年时超过2万辆,至2012年时已超过17万辆,市场规律的周期约为5年。比如,1998至2002年期间,5年间大中型客车的市场规模从2万辆提高到8万辆,主要推动因素就是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政策。

如果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能够达到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影响,将推动公交客车需求平台的上升,该标准对客车行业未来10-15年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支撑作用。

3.新能源客车的增幅将超过100%。

推动新能源客车增长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政策,二是需求。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关于新能源客车发展的国家政策共有7个:

(1)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

对经营性集中式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价格优惠,执行大工业电价,并在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通过利用低谷电来降低充电成本。

(2)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这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3)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

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出了6个方面共25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二是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三是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四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五是破除地方保护;六是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

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在2014与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与20%。现将上述车型的补贴标准调整为: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调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调10%,并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5)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生产能力要达到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要超过500万辆,并且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要做到与国际同步发展。

(6)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公布

在2013年11月公布第一批名单(北京、天津、上海等28个)之后,四部委在2014年1月发布了“关于支持沈阳、长春等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0号),该文件公布了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支持长春、沈阳等12个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城市或区域应创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加快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基础设施,并尽快明确和落实地方性鼓励政策;不得或变相地设置障碍来限制采购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车,比如设置地方性车型目录、地方性标准等,对已施行的要尽快整改。

(7)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9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确定了总体目标,明确表示,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京津冀地区这个比例不低于35%,到2020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达到20万辆。

除国家政策外,还有若干地方性政策,从政策层面来看,新能源客车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关于需求,全国各省市基本都出台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仅举5例:

(1)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2014-2015年在京津冀地区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20222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北京市8507辆,天津市6000辆,河北省5715辆,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6%(目前京津冀公交车共5.39万辆)。

(2)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根据到2015年上海市计划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3000辆的目标,2013年推广应用400辆左右、2014年推广应用3600辆左右、2015年推广应用9000辆左右。

(3)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2013-2015年,珠三角地区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数量要达到4.5万辆。其中,深圳2.5万辆,珠海、佛山等其他7市共1万辆。

(4)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2014年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5321辆,其中南京市2530辆,常州市365辆,苏州市800辆,南通市367辆,盐城市1009辆,扬州市250辆。

(5)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至2015年,在海西经济区的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9+1”城市群累计推广应用10000辆新能源汽车。

从市场表现来看,2013、2014年新能源客车并未出现井喷,因此,2015年就显得尤为重要,销量的增幅超过100%并不是难事,预计总销量将超过2.5万辆。

综上所述,我们预计2015年公交客车销量将会继续增长,由于新能源公交、燃气公交、以及公交出口都有上佳表现,预计增幅在15%左右,全年销量将达到10万辆。

(三)关于校车

1. 校车政策已开始破冰。

校车的连续下滑主要受政策的影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之后,相关配套政策迟迟未见,2014年10月份,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有关情况,“校车安全”纳入教育重大突发事件规制,可以看成校车政策的破冰事件。虽然国家级的政策不多,地方性政策却在不断出台,据报道,截至目前,上海、内蒙古、陕西、甘肃、广西、重庆、青海、江西、海南、山东等省份已制定出台了《条例》实施办法,河南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湖南、上海、重庆、河北、黑龙江等省市已出台省级校车服务方案;广州、泉州、福州、厦门、荆州、鞍山、盐城等许多城市也出台了各自的校车服务及管理文件。从观望到行动,应该说是一种进步,也为校车的未来打开了一道门。

对于校车市场来说,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是十分关键的,只要地方政府有解决校车问题的勇气和魄力,校车的发展前景就会一片光明,因为校车的刚性需求是客观存在的。

2. 校车管理创新将会导致需求的巨大变化,但仍然困难重重。

目前校车市场上出现的校车运营模式大致可分为公司运营模式、校方自主运营模式以及校方、公司联合运营模式三种,无论哪一种模式,只要缺少地方政府的统一规划,都很难解决运营效率问题。而不能提高运营效率,大面积普及校车的希望就会成为一种空想。

校车销量经过连续两年的下滑,目前的这2.3万辆销量都是质量很高的刚性需求,我们判断2015年仍能保持这一需求水平。

综上所述,2015年5米以上客车销量有望达到24万辆,其中,座位客车11.3万辆,公交客车10万辆,校车2.3万辆,其他客车0.4万辆。总增幅为7.5%左右。

文章节选自中国客车蓝皮书(2014-2015),方得网及官方微信平台将陆续更新本书内容,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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