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排放标准是如何划分的?

北京青年报 2015-08-10 669字

区分车辆的排放标准,一直困扰着很多车主,实际上只要你有看车辆的环保标志或者出厂合格证,一般都会有明显的标记,没有标明的,基本上可以按照年份进行简单判断。

Info20130509104544

Info20130509104544

国Ⅰ

1983年—2002年7月31日

国Ⅰ排放标准车辆也叫黄标车,2002年7月31日之前的车辆基本上都为黄标车。截至去年,北京市现有国Ⅰ及以下汽柴油车39.1万辆,占全市560万辆机动车保有量的6.98%。按照环保部的安排,下一步,国Ⅰ车辆将全部淘汰。

国Ⅱ

2002年8月1日—2005年12月29日

为了达到2008年举办奥运会的空气质量要求,2002年8月1日起,北京市早于全国执行国家

机动车第二阶段排放标准,不符合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的新车,不准在北京上市和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截至2014年,北京市有国Ⅱ汽柴油车58万辆。

国Ⅲ

2005年12月30日—2008年2月28日

自2005年12月30日起,在北京市销售新定型车型(包括全新产品及产品扩展与更改)须安装车载诊断(OBD)系统,2006年12月1日后,停止在北京销售未安装OBD系统的新车,北京2007年全面进入国Ⅲ时代。

国Ⅳ

2008年3月1日—2013年1月31日

2005年12月30开始,北京市率先执行国家第三、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3号、4号排放标准。国Ⅲ、国Ⅳ并行销售,到2008年3月1日,全面停售国Ⅲ车辆。

国Ⅴ

2013年2月1日—

2013年2月1日,北京正式实施北京市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地方标准(简称“京Ⅴ”,相当于欧洲5号标准)。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后与欧盟目前执行的排放标准接轨。

备注:由于执行五个阶段排放标准年份有交叉,一些车型可能高于所处年份的排放标准,因此以车管部门最终核实为准。

责任编辑:方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