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严厉打击超限超载 一年内超限3次吊销营运证

东方圣城网 2015-10-08 1180字

严禁超限超载车辆,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严格执行运输行业“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超限超过3次的吊销车辆营运证,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超限超载车辆比例超过10%的运输企业,吊销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予以曝光……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桥梁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济宁市确定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济宁市公安局最新出台的《关于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通告》,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为二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0吨、三轴车辆不得超过30吨、四轴车辆不得超过40吨、五轴车辆不得超过50吨、六轴及以上车辆不得超过55吨;煤矿、沙石场站等货源单位和经营业户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装载配载,并出具装载证明,不准为无牌、无证车辆、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辆装载配载;每发现1辆超限车驶出货源单位,给予货源单位1000元的罚款,并依法追究货源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擅自改装、改型、加高栏板等非标准车辆应在9月27日起停止营运,恢复车辆标准后方可营运;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强制恢复标准,并处以1至2万元罚款;拼装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同时,对超限运输车辆由交通运输部门予以处罚,对超载运输车辆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一年内超限超过3次的吊销车辆营运证,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超限超载车辆比例超过10%的运输企业,吊销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予以曝光。运输车辆强行冲卡或不按要求驶入指定地点接受检测而逃避检查的,由交通运输部门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利用各种方式为违法行为通风报信的; 以非暴力的方式帮助超限超载车辆逃避检查、强行冲卡、恶意堵车的;利用吵闹、谩骂、无理纠缠等方式阻挠、妨碍执法人员开展工作的;侮辱、殴打、故意伤害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何为超限超载?有哪些危害?

超限:是指汽车装载超过公路对其的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车辆装载与公路的关系,特别关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超载: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对超载的核定,主要关注的是汽车性能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行车安全性。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破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由于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使用年限大大缩短。车辆超限超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驾驶人驾驶超限超载的车辆,往往会增加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由于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道路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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