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重污染天气主城区禁行重型车

中国甘肃网 2015-11-11 719字

甘肃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近日出炉,依据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划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Ⅳ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和红色(Ⅰ级)。响应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其中,在Ⅲ级响应强制性应急措施中,主城区内全天或白天延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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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甘肃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Ⅳ级健康防护措施将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建议性应急措施: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Ⅲ级响应强制性应急措施中,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内全天或白天延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其次,按照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实施停产限产等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建筑、拆迁、市政、水利、通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施工单位要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扬尘防护,强化工地抑尘措施。非冰冻期,增加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频次。Ⅱ级响应措施强制性应急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全天或白天延时禁止货运车辆、拖拉机通行。根据机动车尾气对本地空气污染影响程度,实行交通管制,有选择地进行机动车限行。按照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实施停产限产等措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强制性应急措施:市州主城区非营运客车实行交通管制(例如:单双号限行、尾号限行等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全天或白天延时禁止货车、拖拉机通行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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