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2015年淘汰黄标车5022辆、老旧车2873辆

咸阳公安局 2016-01-22 849字

2015年以来,咸阳全市淘汰黄标车5022辆、老旧车2873辆。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落实咸阳市委市政府“治污降霾,保卫碧水蓝天”工作部署,全面发力,扎实细致开展“黄标车淘汰治理攻坚战”。咸阳公市安局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全市15个交警大队逐级分解任务,全警发动,任务到人,责任到岗,逐车分包,逐人负责,快速启动淘汰治理行动。

全市公安交警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短信、微信等媒体和形式广泛宣传,编印“黄标车淘汰政策解读”宣传画1万余份,在道路中心隔离栏安装宣传展板220块,悬挂横幅80条,设置大型LED屏4块;结合“一村一警”工作深入广大农村和社区,逐家逐户上门宣传黄标车、老旧车的危害,讲解车辆报废的优惠政策、手续程序和补贴标准;联合交通部门进驻运输企业,对列入淘汰序列的营运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所有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引导,鼓励机动车所有人主动进行注销报废,形成了正面的舆论导向。

为了解决黄标车“总量逐年攀升、存量不断增加”的难题,交警支队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暂停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对尾气排放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不予不办理转入手续,对环保检测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办理检验手续,严控总量;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及时公示、集中注销和强制报废;对营运车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坚决不予核发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对私下转卖、异地行驶和“营转非”车辆,积极联系摸排追访,上门督促车主主动注销报废;对机动车已灭失或私自报废的,积极联系车主完善注销手续,减少存量。

咸阳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黄标车限行范围,将市城区、县城区和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全部纳入到新的限行区域,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落实“限行公告”规定,立即设立26个检查站,将黄标车、无标车全部录入了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限行区域行驶车辆的检查密度,对闯禁令的机动车严格进行教育、罚款、记分的处罚,对符合报废标准的就地查扣,全面压缩行驶空间,有效提升了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效能,确保了淘汰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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