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签新能源物流车战略合作协议

方得网 2016-01-29 1614字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9日发布公告称:东风与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近日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东风按照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的需求向其供应新能源物流车。

双方合作的车型(包括纯电动底盘、整车)如下:

1、总质量7.5吨级纯电动厢式物流车;

2、总质量4.5吨级纯电动厢式物流车;

3、其它经双方确定的纯电动物流车。

具体合作车型双方可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协商确定。每年具体执行的销量目标,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以年度销量目标协议的形式另行协商确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效力至2020年12月31日终止。

具体公告通知内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代表双方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还需双方另行协商后达成合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待持续观察。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张海莹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24日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不含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充电设备的设计;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汽车、汽车配件的研发与销售;二手车的销售(不含组装及报废车);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依法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合作双方于2016年1月26日在湖北省襄阳市签署了《新能源物流汽车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要求,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如后续有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合作双方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打造合作、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伙伴关系,双方通过通力合作,向市场供应最佳性价比的产品,为双方创造最大的商业价值。

(二)主要内容

本公司按照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的需求向其供应新能源物流车。双方合作的车型(包括纯电动底盘、整车)如下:

1、总质量7.5吨级纯电动厢式物流车;

2、总质量4.5吨级纯电动厢式物流车;

3、其它经双方确定的纯电动物流车。

具体合作车型双方可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协商确定。每年具体执行的销量目标,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以年度销量目标协议的形式另行协商确定。

(三)本协议的生效条件及履约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效力至2020年12月31日终止。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签订本协议,双方形成了优势互补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新能源产品进军物流车领域赢得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待持续观察。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代表双方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具体实施情况尚待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因此,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5.740, 0.05, 0.8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方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