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南昌市拟对黄标车全天禁行

南昌日报 2016-06-17 900字

昨日,南昌市对无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实施全天交通禁行听证会召开。听证会上,18名听证代表踊跃发言,对此次限行方案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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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南昌市于2012年9月25日正式启动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管理工作,并于2013年6月1日起对无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行交通限行。2014年8月1日,将限行区域由15.23平方公里扩大至70.53平方公里,限行时段为每天的7:00-22:00。目前,全市共有26552辆无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

“虽然南昌市的pm10、pm2.5日均值有所下降,但据南昌市去年至今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结果显示,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氮氧化物浓度高峰值出现在22:00以后。其主要原因之一是限行时段以外,黄标车进入市区后,其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标,导致空气污染程度加重。”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检测科科长翁建华表示,若要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量,巩固机动车环保限行成果,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实施黄标车、无标车全天禁行是必不可少且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而且,根据《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限制行驶等措施,逐步淘汰具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根据《关于对无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实施全天交通禁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结合本地实际,南昌市拟于2016年8月1日起,对无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由7:00-22:00限行改为全天交通禁行,实行禁行的区域保持不变。”市交管局民警邱峰介绍道,禁行区域包括以下范围:庐山南大道(不含)、赣江中大道、赣江南大道、祥云大道(不含)、枫生快速路(不含)、碟子湖大道(不含)合围的区域;八一大桥、南昌大桥;青山湖大道(不含)、青山湖南大道(不含)、解放西路(不含)、洪城路(不含)、抚河中路、抚河北路、沿江北大道(沿江北大道的英雄大桥桥下至富大有路不含)、富大有路(不含)合围的区域。

会上,与会代表还就禁行区域划定、尾气排放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主任李卫东表示,听证会后将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并将听证结果报市政府审议,审议结果会在方案实施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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