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

亚心网 2016-10-10 453字

为加快推进“电化新疆”的决策部署,近日,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经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自治区“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十三五”期间,将在各地大量建设充电设施,推广电动汽车。

充电

《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区将新增集中式充电站180座、分散式充电桩13800个,以满足全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其中,乌鲁木齐、昌吉、哈密、吐鲁番、克拉玛依等经济水平较高城市,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以及国家4A、5A级景区,将作为重点发展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14200辆,需要新建充电站100座,充电桩7300个;库尔勒、伊宁、奎屯等人口超过50万人的城市和县市,作为主要推广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12600辆,需要新建充电站60座,充电桩5700个。

《规划》提出,在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景区车、出租车、公务车、私家车7个领域推广电动汽车、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工作计划。同时提出新疆电动汽车推广高、中、低三个方案。其中,中方案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疆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288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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