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被罚三万 山东栖霞开出新规首例高额罚单

胶东在线 2016-11-23 409字

近日,一辆超限运输车辆被栖霞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开出的首张高额罚单。

治限现场

当事人王某驾驶烟台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栖霞市204国道处,被栖霞市交通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依法检查。经检查,该车载有滑石粉,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过磅检查,该车为六轴车,车货总重125.8吨,该车最大车货总质量限质标准为49吨,超出限重76.8吨,因涉嫌超限运输,交通执法人员依法将该车予以证据登记保存,并按规定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9月21日开始施行,根据国家新标准,超限运输车辆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未超过1吨,予以警告,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同时呼吁广大车主业户,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一定要遵章守纪,依法经营,共同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