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第56批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通知

交通运输部 2016-12-13 493字

12月1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第56批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部分内容如下:

关于《高级客车(含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说明

一、 评定表中各车型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详见中国商用车辆网(http://www.ztauto.com)客车等级查询系统。

二、 高级营运车辆各项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均须符合评定表中的要求,只要有一项低于相应类型及等级的标准限制,在核发《道路运输证》时就不能核定为该类别及等级。确需降级的,由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该车型进行现场核查和实测,确认符合标准后,才予以降级。高级营运客车等级只能下降一个等级。

三、 评定表中各车型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等均以新出厂的车辆为依据,所有内容均经过现场核查或实测。对于在用营运客车及公共汽车,还应根据车辆的实际技术状况进行等级评定。

四、 对已评定类型及等级的车辆因改装(改造),引起评定表中所列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变化的,须重新核定等级。

五、 评定表中划“-”的为该等级车型该项技术参数或服务装备不要求。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