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亿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项目辽宁启动

辽宁日报 2017-02-09 908字

2月7日,记者获悉,新宾满族自治县正式启动沐与康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项目。该项目总投资91亿元,是抚顺市“一极五业”项目中大能源领域的重点工程之一,将于2019年完成建设,届时,新宾将成为新能源汽车运营东北第一县。

新宾满族自治县县长陶承海告诉记者,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包括新能源汽车公交车的PPP业务,新能源汽车客运车辆的金融租赁业务,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务,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布网、投资、运营等。项目一期投资4.3亿元,主要用于购置车辆和新能源汽车枢纽站建设。未来将建成汽车产业园、智慧交通枢纽及充电中心站,并投放5027辆新能源汽车上线运营。

新能源公交车

陶承海表示,新宾从新能源汽车运营做起,将逐步实现域内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全覆盖。目前,新宾新能源汽车枢纽站及15个乡镇的新能源汽车停车场站正在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首批购置的262辆新能源大巴正式投入运营,其中50辆在县内作为旅游包车使用,其余212辆车投入到沈阳经济区八城市群运营。

接下来,新宾将吸引更多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落户,并积极发展电池生产、充电桩配建等产业。同时,推进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在清扫车、垃圾车、物流车等改装车辆中普及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将给未来到新宾旅游的游客提供方便。陶承海透露,待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密度时,将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务。游客到新宾后想去某个地方游玩,可以通过APP预约租赁附近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只需支付单程费用。

为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共享业务,新宾对车辆运营规模达到300辆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企业,第一年给予每车每月500元的运营奖励,第二年给予每车每月300元的运营奖励。在政府投资的公用充电车位中预留总充电车位的10%(不少于1个)免费提供给分时租赁车辆停放。

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将有助新宾“大生态”“大能源”“大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全域产业结构提档升级。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个人和单位购买与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的给予一定补助;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