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发改局:新能源汽车须安装远程监控设备

南方日报 2017-07-28 279字

7月27日,记者从东莞市发改局获悉,根据《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今年生产或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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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发改局官网发布的公告称,生产企业是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真实准确的责任主体,并要求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为落实相关政策,加强新能源汽车服务管理,2017年生产或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必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2016年及以前已出厂或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应为用户提供无偿加装服务。对销售给个人的新能源汽车,厂家在信息采集和管理上应严格保护个人隐私。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