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伪装运输危化品案件!

中国青年网 2017-09-21 438字

近日,廊坊市固安县警方查处一起伪装运输危化品案件,对涉案当事人刘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伪装运输硝酸铵的大货车

伪装运输硝酸铵的大货车

据介绍,2017年8月16日下午4时许,刘某雇佣司机邢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辽P711**的普通半挂货车,由河南省开封市出发,欲拉运34吨工业硝酸铵至内蒙古赤峰市。

工业硝酸铵属于危化品

工业硝酸铵属于危化品

由于该车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在行驶至大广高速时,被高速交警固安大队民警查获,并移交给固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理。日前,根据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固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作出对涉案当事人刘某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工业硝酸铵容易发生爆炸

工业硝酸铵容易发生爆炸

据了解,硝酸铵(NH4NO3)是一种铵盐,呈无色无臭的透明晶体或呈白色的晶体,极易溶于水,易吸湿结块,溶解时吸收大量热。受猛烈撞击或受热爆炸性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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