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起,天津中重型货车实行单双号限行

本站 2017-11-06 359字

从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官网获悉,自11月4日零时起,在天津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交管部门将通过路面电子警察摄录及交警路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24小时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中型、重型车辆依法进行查处。温馨提醒上述两类货车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违法、违规上路。一旦违法闯行将被处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

天津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在天津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行驶。例如,11月4日为双号通行,11月5日为单号通行,11月6日为双号通行,11月7日为单号通行,以此类推。

据悉,天津行政区域(包括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新五区、滨海新区各区所有道路,以及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等区域)均实行该限行措施。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