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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中机中心发布新能源产品清理整顿的通知,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当自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到目前为止,有157家企业的2210款新能源车型仍未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补充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在这批不符合标准新能源汽车产品中,纯电动产品有1888款,占比85.4%;混合动力产品(含插电式)汽车产品309款,占比14%;燃料电池汽车产品13款,占比0.6%。
据统计,2210款需整改的产品中有2046款新能源商用车产品。其中,包含客车产品1228款,占比55.6%;专用车产品有818款,占比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