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不符两项标准重卡不予在京上牌?经销商陷恐慌

方得网 2018-08-31 1196字

方得网   舍予  

8月30日,方得网从某经销商处获悉,据传,北京市环保局昨日举行会议,会议上指出,9月1日起,北京市将严格执行《关于实施重型汽车地方排放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不符合标准的重型汽车将不予上牌。

一时间,各大经销商及购车用户陷入“恐慌”,纷纷准备材料至北京市各大机动车检车场检测验车,造成多处检测场外重卡排长队。

视频为一检测场外排满待检测的车辆

对此,方得网也致电相关机动车检测场,确认目前重卡排队验车消息属实。但对于是否是因为9月1日将执行该政策,检测场表示只是听说有新政要执行,对于具体实施方法并不知情,也并未看到相关文件。

方得网查阅之前通知内容显示:

2017年12月15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实施重型汽车地方排放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提出:为控制重型汽车氮氧化物排放污染,经市政府批准,本市自2017年12月20日起,对重型汽车实施《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第IV、V阶段)》(DB 11/1475—2017)(以下简称《OBD方法》)和《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第IV、V阶段)》(DB 11/965—2017)(以下简称《车载方法》)两项地方标准。

自2018年9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汽车均应符合《OBD方法》和《车载方法》两项标准要求。

北京同时提出,对于提前申报符合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汽车,也应参考两项地方标准的要求执行。这意味着车企在开发国Ⅵ产品后,须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再行申报,才可获得在北京销售的资格。

众说纷纭经销商、用户不知所措

然而,在北京市发布该《通知》之前,2017年9月19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排气污染物车载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作为国家标准的车载测量方法,同样是引入PEMS测试方法,国标在执行条款中注明: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相关地方标准一律作废或无效。

对于北京市的《通知》是否执行,北京地区经销商与用户都陷入困惑。而随着《通知》执行期限将至,又有9月1日起将一刀切严格执行的消息露出,越来越多的北京地区经销商担心9月1日后库存车辆无法上牌,纷纷通知已购车未上牌用户前去机动车检测场排队候检,尽早办理上牌相关手续。

由于北京市《标准》几乎没有过渡期,导致标准发布后国内重型车厂家几乎无产品能够符合新标准。此外,厂家也会考虑到国Ⅵ将至,国Ⅴ新产品的生命周期进入倒计时,在原基础上进行新的开发根本不划算。面对2018年9月1日这个大限,可能北京市场在今年下半年内很难有合规的新产品诞生,经销商也趁9月1日前进行资源储备。

因相关部门并未对该《通知》的执行进行任何说明,又有“一刀切”的消息传出,也就导致了北京各大机动车检测厂大量新车排长队检测的情况。方得网将持续跟进此事的进展。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