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国六”标准实施时间表

方得网 2018-11-03 2783字

方得网  李丹

“国六”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一直被大家密切关注着。

2018年6月22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的公告,要求在2021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在全国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不过,全国目前已有10多个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方得网奉上最全各地关于国六实施的时间表。

全国各地“国六”标准实施时间表 (1)  

深圳:2018年11月1日起率先实施国六

全国各地“国六”标准实施时间表 (2)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于2018年10月就深圳市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事项进行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在深圳市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符合国Ⅵ标准的时间被确定为自2018年12月31日(含)起。

广州:2019年1月1日起轻型汽车先行实施国六

全国各地“国六”标准实施时间表 (3)  

5月7日,广州市环保局网站发布《关于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计划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广州市注册登记或转入广州市的轻型汽车执行国六排放标准。

华北5省市: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7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该明确指出从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市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广东: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国六

全国各地“国六”标准实施时间表 (4)  

8月14日,广东省环保厅正式发布了《广东省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及2019年7月1日起,广东(不含深圳、广州)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六标准的排放控制要求。2019年7月1日起,广东(不含深圳、广州)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六标准的排放控制要求。

山东:7个地市2019年7月1日起燃气车实施国六

8月8日,山东发布《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中提到,2019年7月1日起,全省重点在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7个传输通道城市提前实施国六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杭州: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国六标准

7月24日,杭州市环境保护局起草了《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送审稿)。计划提出,2019年1月1日起,在新能源货车通行权保障下,力争小型柴油车和汽油车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海南:2018年11月1日行政区域轻型车须符合国六标准

6月22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发布《海南省提前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告。

全国各地“国六”标准实施时间表 (5)  

意见稿提出,2018年9月1日起,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开始对轻型汽车实施“国六标准”,全省各销售企业停止新进非“国六标准”轻型汽车,逐步处理库存的非“国六标准”轻型汽车。

2018年11月1日起,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须符合“国六标准”要求,禁止进口、销售、注册登记低于“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在2018年10月31日前已销售的非“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办理注册登记。

山西:2018年起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全国各地“国六”标准实施时间表 (6)  

7月29日,山西省发布《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8年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禁止调和油组分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车用油品。

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质量监督管理,持续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检,其中对油库(含企业自备油库)抽查比例每月不少于20%,重点区域不少于30%,实现年度全覆盖。

江苏:2018年10月1日开始将全部供应国六汽油

自2018年10月1日零时起,在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国六标准车用汽油,在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国六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国六标准车用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乙醇汽油和车用柴油。

全国各地“国六”标准实施时间表 (7)  

南京:2020年底以前淘汰国三车可补贴4万

为进一步加快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步伐,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南京市政府决定,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符合以下条件的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提前淘汰(不包括转出),可以享受本次补贴:

(一)在南京市注册登记;

(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和单位;

(三)车辆报废时,其实际使用年限距离江苏省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或不满行驶里程参考值,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其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四)南京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在宁中央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供养的社团组织车辆的淘汰,不享受补贴;

(五)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再补贴。

根据淘汰车辆的车型、使用年限给予差别化政府补贴,其中客车最高补贴4万元,重卡最高补贴3.8万元。

陕西:2020年底以前淘汰13万辆不合规车辆

为了加快推进全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2018年10月11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到2020年底前,全省淘汰高排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1万辆、老旧燃气车2万辆。

《计划》要求,到2020年底前,全省淘汰高排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1万辆、老旧燃气车2万辆,其中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和杨凌示范区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其他各市淘汰总量的30%以上。

责任编辑: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