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将建设76处充电桩

中国电动汽车网 2018-12-04 561字

为规范实施好包头市PPP项目,近日,包头市财政局组织邀请PPP方面专家以及市规划局、发改委、城建委等行业管理部门对市城建委实施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审工作。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拟采用PPP中的BOT运作方式,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方式,合作期25年(含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项目总投资1.19亿元。此PPP项目由政府方出资842万元(市城发集团所属子公司智泊停车场运营管理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已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842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30%),中选的社会资本方出资1965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70%),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再由项目公司向社会融资907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6%)。

建设内容为建设76处充电桩(站)以及监控室、变配电房等配套用房等,购置100台新能源汽车,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云平台。

目前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项目规划、国土审查、市政府PPP项目授权书等前期工作。

会上,包头市城建委作为市政府授权实施机构介绍了PPP项目实施依据及项目情况,受托编制单位详细介绍项目“两评”编制情况及编制依据。经过专家组成员对项目提问、评审、讨论并对项目“物有所值定性评价”进行打分,并就项目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实施机构表示将认真梳理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对相关内容修改完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