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氢站最高补助400万元!六安发布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意见

氢云链 2019-04-24 2757字

日前,六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以交通领域为突破口,加大示范运营力度,加快氢燃料电池商业化、规模化进程;积极引进技术团队与企业,在全产业链环节上做优做强,形成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最高补助400万元。

《意见》对六安市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做出了详细规划,清晰了主要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为六安市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六安  

发展目标

《意见》中提出了六安市发展氢燃料电池产业的三大目标。

1、做大做强核心龙头企业,打造氢燃料电池产业集聚基地。

大力支持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天氢能)发展。推动形成氢燃料电池研发与产业化“重大新兴产业专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梯次推进的格局。将氢燃料电池产业培育成对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围绕氢燃料电池产业打造专业人才集聚基地。

支持明天氢能建设院士工作站,集聚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人才。以龙头企业为主导,集聚技术转化管理运营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

3、培育产业集群集聚基地。

围绕制氢、储运、加注、应用等领域,引进一批研发能力强、制造水平高、产品质量优的企业落户六安,逐步形成氢燃料电池应用产业制造和运营与配套服务等产业集群。

发展任务

《意见》中提出了5项重点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以落实责任,加快产业发展速度。

1、实施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

全力支持明天氢能等骨干企业做优做强,支持金安区氢能及燃料电池研发与产业化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将核心技术转化为产业成果,提升国产化规模化生产水平。对省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研制费用补助资金,市、区财政按照1:1进行配套,其中市与区按4:6分摊,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金安区政府等)

2、创建产业发展平台。

建立市产业研究院,成为引领产业高端跨越的智库平台。构建产业创新体系,组建一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完善检测认证、质量监管、安全监测、标准规范体系,推动六安优势产品、技术成为国家/行业/团体标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金安区政府等)

3、加大应用试点示范。

以公交车、物流车、船舶等交通运输领域为突破口,加快氢燃料电池规模化、商业化进程。对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智能化家用和公共建筑用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列装置等示范应用项目,实行“一事一议”进行奖补。鼓励探索氢燃料电池作为通信基站等备用电源。鼓励探索氢燃料电池产品在便携式电源、无人机、航天等特种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区政府等)

4、做优做强产业链。

围绕关键零部件技术,吸引重点企业落户六安。培育骨干企业,鼓励本地企业转型为氢燃料电池产业配套企业,引进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专精特新”企业和“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市投创中心、市经信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区政府等)

5、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

探索建立我市加氢站设计、建设标准及安全管控规范。推动合肥都市圈布局规划加氢站建设,促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城际间和区域化的运行。探索加氢/加油、加氢/加气等合建站发展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氢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对于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2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于加氢能力达到10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有关县区政府等)

保障措施

为顺利完成发展目标,《意见》提出了5条保障性政策。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领导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金安区以金安经济开发区(集中示范园区)为载体,成立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推进专项工作组,负责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各项具体事务。市直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落实,形成合力推进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领导组成员单位,金安区政府等)

2、强化规划引领。

根据各县(区)产业基础,确定差异化发展方向,在金安经济开发区(集中示范园区)规划2平方公里范围作为氢燃料电池产业核心发展区域,其他县(区)发展配套产业。确定集聚高端要素、推动高端发展的目标,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六安市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规划》,系统谋划氢燃料电池关键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建设、示范运营推广等发展路线和实施细则,加强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有关县区政府等)

3、加大资金支持。

加大市“三重一创”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等市级财政资金对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设立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和支持,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的优质氢燃料电池产业企业发展。研究制定市、区股权投资及专项基金支持方案,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产投公司,金安区政府等)

4、强化人才保障。

坚持刚柔结合,采取项目引进、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多种方式,不拘一格,引进国内外氢燃料电池行业专家、院士及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团队等。对引进的氢燃料电池产业高层次人才落实人才公寓支持措施以及既有的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创业补助、融资担保等政策,优先申报省、市“特支计划”。鼓励企业实施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通过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方式,联合开展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金安区政府等)

5、创新审批流程。

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服务,做好土地、审批、环保等服务保障工作,对涉氢产业化项目、研发检测服务平台以及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审批“绿色通道”,确保我市氢燃料公交车等应用示范推广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等)

责任编辑: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