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辆燃料电池车应用目标+5个方面研究 上海科技项目指南公布

能链 2019-05-09 920字

5月8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领域项目指南。

上海科技项目  

根据指南,此次项目征集范围分为社会精细化治理、生态环境、能源科技、海洋科技 、绿色技术银行等5个专题。

其中,第三个专题则包含能源互联网技术及应用 、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新能源与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能源终端高效利用 、公交客车动力电池监控关键技术研究等5个方向的内容。

第三个专题的第2个方向是与燃料电池相关的内容,具体如下:

研究目标:开发氢能源推广应用实用技术,扩大加氢站网络规模,研发加氢关键部件,形成500辆及以上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完善燃料电池公交运营管理规范,提升燃料电池汽车检测技术,验证整车、动力系统及关键零部件的性能,提高燃料电池汽车的可靠性。

研究内容:

研制加油加氢合建站紧凑型加氢系统及示范。

加氢枪、流量计等加氢机关键零部件研发。

电堆单堆额定功率110kw以上大型车辆可靠性、适应性示范应用。

燃料电池公交客车运营管理规范及经济性分析。

基于实际路况的燃料电池汽车测试与验证技术研究。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6个项目,研究内容(2)最多支持2个项目。

另外,根据指南,申报单位和项目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有2项及以上尚未验收的,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如要对评审专家提出回避申请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回避名单(不超过3人)及理由。

责任编辑: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