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这些地区国六标准正式实施

慧眼看车 2019-07-02 3635字

 

 

国六 (1)  

2016年12月,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明确采用分步实施的方式,设置国六a和国六b两个排放限值方案,分别于2020年和2023年实施。

 

2017年9月19日,环保部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排气污染物车载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的公告,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自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三油并轨”。

 

2018年6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明确自2019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燃气汽车国六标准,2020年7月1日实施城市车辆国六标准,2021年7月1日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标准。

 

 

 

国六 (2)  

国六 (3)  

国六 (4)  

国六 (5)  

国六 (6)  

 

 

 

 

 

 

 

 

 

 

 

 

当前国内的发动机企业普遍采用排气再循环、催化剂、颗粒过滤、选择性催化还原、氨气捕捉等多项技术混合的技术路线:

 

 

 

 

国六 (7)  

 

国六 (8)  

 

继国家政策发布之后,多个地区制定了本地区的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在达到国家所要求的标准之外,多个地区还将国六的执行计划提前,陆续发布了地方的国六政策实施方案。今天,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正式迎来国六标准,其他地区正式执行燃气汽车国六标准。慧眼看车在此梳理了各省市在近两年发布的国六执行计划与行业分享:

 

 

广东省:

 

2018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政策,广州市将于2019年3月1日全面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将被禁止注册、转入。后在2018年底印发了一份《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文件中表示广东全省将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的时间统一为2019年7月1日。

 

2018年12月24日,深圳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共同发布《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2019年7月1日(含)起,在我市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所有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VI(六)标准。

 

 

 

浙江省:

 

2019年5月17日,浙江省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指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销售、注册登记和省外转入的轻型汽车须符合或严于《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6a阶段标准要求。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生产、进口、销售、注册登记和省外转入的重型燃气车,须符合或严于《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6a阶段标准要求。

 

 

 

江苏省:

 

江苏省2019年5月8日发布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通知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江苏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轻型汽车应当符合或严于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同时,自2019年7月1日起,江苏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辆,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

 

 

 

四川省:

 

2019年1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雅安、眉山、资阳等15市将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全面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辆。

 

 

 

海南省:

 

2018年12月30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轻型汽车执行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指出,从2019年7月1日起,在海南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禁止注册登记低于“国六排放标准”轻型汽车。

 

 

 

河南省: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19年4月26日印发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告[2019]5号河南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明确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6a或6b阶段标准要求。

 

 

 

山东省:

 

2019年2月12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其他三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山东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提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家6a或6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同时,停止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达不到国家6a阶段排放标准的新生产轻型汽车。

 

 

 

安徽省:

 

2019年3月7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北京市: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2月11日发布 《关于北京市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

 

 

 

重庆市:

 

6月20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我市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有关情况说明》,指出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在新车注册登记环节,对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公交、环卫、邮政车执行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

 

 

 

天津市:

 

2019年1月31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显示天津市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六排放标准。7月1号以后,不满足国六排放标准车型将被停止销售、注册登记、迁入。

 

 

 

上海市:

 

上海市2019年4月19日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轻型汽车实施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对在上海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河北省:

 

2019年5月20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提出2019年7月1日起,在我省销售、注册登记和外省转入的轻型汽车应当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其中I型试验要符合6b阶段排放限值要求,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按国家要求执行。本省内在用的车辆不受本通告限制。

 

 

 

山西省:

 

2018年12月21日,太原市邮政管理局明确,从即日起,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快递车辆要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19年7月1日起,太原市将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实施限值准入制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中重型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快递营运车辆要全部实现国六排放标准。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快递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要达到80%。

 

 

 

陕西省:

 

2019年4月3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提出7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国六 (9)  

 

 

此次国六法规的实施,不同地区所执行的车型具有差异性,但涉及到的车型涵盖了所有机动车型。国六的执行,会给整车、零部件以及运营企业带来哪些影响呢?

 

1、发动机技术路线的升级带来整车成本的增加,成本要如何进行分级消化?

 

2、国六新车以及零部件的开发、整车公告、试验认证等费用的产生,企业要如何进行有效的商品规划,既要有效的控制成本,又能实现优化的产品布局,全面覆盖目标市场,还能实现产品在细分市场强有力的竞争力?

 

3、国六油品与尿素等催化剂的使用使得运营成本的增加,将对产品与市场的应用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如上3个问题,无不考验着客车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

责任编辑: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