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合规化运营要求更高

思迅能源 2019-08-30 1845字

8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近年来国内经济持续放缓的情况下,目前的GDP增速较低,为了开放消费、拉动内需、刺激经济,《意见》提出了20条,从具体的政策措施可以看出,政府在行业管理准则方面倾向于“宽进严管”,放低门槛,加强事中事后规范化、合规化管理要求。

《意见》第十七条指出,“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

一则,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取消,而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

这意味着,批发市场放开了,大量资本可以进入成品油这个产业链利润相对较高的体系,但是后期会有什么形式的资本进入、又将有多大的资金流量,这些都尚未可知。之前是扎紧袋口,因为前期的审查手续严格,后续监管并没有那么事无巨细,而现在敞开袋口,那么具体到流通操作环节就需要更为详尽的条陈,后续的税务、环保、消防安全、质量监管等等方面的要求会更为详尽,这就对整个行业的规范化及合规化要求更高了。对于规范化经营的单位这是政策红利,而对于难以约束自己的企业可能就需要一道一道关卡闯过去。

另外,我国计划在2020年实现乙醇汽油全覆盖,众所周知,乙醇汽油调配中心需要资质审批,就近期推行的省份来看,调配资质一般都给到了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以及其他中字头企业为主,山东地炼也只是给到了6家炼厂。此前,乙醇汽油调配资质的申请需要同时具有成品油批发资质,现下成品油批发仓储资质取消,对于乙醇汽油调配中心的申请又少了一道屏障,既然成品油市场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且乙醇汽油要实现全覆盖从而替代高清洁汽油,那么是否后续乙醇汽油的调配资质申请条件会更为宽松甚至取消?

二则,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

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由省级人民政府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那么后续可以缩短审批走流程周期,资质的取得难度系数可能相应降低。去年7月份负面清单已经放开了外资油站30座的数量限制,此次审批权限下放符合国家“放管服”的政策措施。放宽了零售市场的准入条件,可以更好的增进零售领域的多元化竞争,也有利于对零售市场的监管以及税收的增加。

据思迅能源掌握的情况,汽车市场饱和度逐年增长,目前加油站的盈利性范围正在从城区向城郊方向转移。城区交通条件各方面更为完备,出行交通工具的选择性较多,且多数城区都或大或小的存在堵车严重的状态,从而限制了一部分购车需求,相应的汽柴油需求也会受到影响。而城郊多数道路建设宽广,人口密集度略低,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消费明显增加,从而助推了加油站流量的增加。零售经营资质审批的下放,或更多的增加城郊区域加油站的分布,部分尚未拿到资质的加油站或可借此利好政策拿到“名分”。

结合目前国内提倡发展其他清洁替代能源的政策导向,后期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三站合一的综合站或将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当然目前充电站仍存在部分问题,尚未能大规模展开推广。

三则,在市场化、开放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成品油领域,仍把控较严的是成品油的出口。

纵观近五六年来的政策,先是成品油的生产原料--原油进口权的一步步下放,之后是生产环节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以及积极投建的炼化一体化项目,再是批发仓储的放开、零售外资站的限制以及审批权限的下放,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在拉动内部消费和需求的同时,也在吸引和接纳外部资本,是成品油行业成为更开放化的领域。而面对2018以及其后三至四年已经以及将要投产的“巨无霸”炼化产能,国内的成品油需求是否可以完全消化,供需的矛盾是否会加剧,如果过剩的存量继续流转在国内市场,成品油市场经营的利润或难以保障,而如果出口或可以在国际的市场上赚取更高的利润。但成品油出口配额近年来逐年增长,主要是为了在新旧产能转化时期更好的帮助炼化企业过渡,之后配额会保持平稳还是会慢慢放开,犹未可知。

综上,成品油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门槛越来越少,但监管过程会越来越严,如果想在成品油这个健全成熟的产业中赚的盆满钵满,那么合规化、规范化经营必须是重中之重,经营合规化也为成品油市场提供了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从而促进这个产业链更为健康的运行,保障经营者的利益。

责任编辑:洪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