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布通知:货车全天不限行,轻微违法不处罚,允许货车路边临时停放!

交通运输部 2020-02-19 1847字

2020年2月19日,按照济南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际,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公安交警部门保障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0条举措。

1.服务保障全天在线。设立复工复产应急交通保障服务电话66666122,24小时受理、解决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交通问题。

2.货运车辆解除限行。对运输生产、生活、防疫应急物资的货运车辆,解除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1时)限行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天通行,最大限度满足复工复产运输需求。

3.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对运送复工复产人员,运输生产、生活、防疫应急物资的车辆,除涉酒、涉毒、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情形外,原则上“不扣、不罚”,以纠正教育为主。

4.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对运送复工复产人员,运输生产、生活、防疫应急物资的车辆,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一律实行快速应急处理,在核实信息、固定相关证据后尽快放行。车辆损坏严重的,及时组织救援,并协助联系车辆转运。

5.停车管理灵活便民。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市民群众居家防疫、小区封闭管理的实际情况,在不妨碍正常交通和消防急救通道的情况下,在医院、社区等刚性停车需求大的区域,允许路边临时停放。

6.特殊业务“上门办”。对参与救护、防疫的车辆,运送医护人员和运输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应急车辆,办理“车辆登记上牌、驾驶证补换领”业务,可拨打0531-66666122、66712345电话预约,公安交管部门上门服务。

7.到期业务“延期办”。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办理延期,对因此导致的违法情形不予处罚。

8.紧急业务“预约办”。对确需现场办理的紧急业务,市民群众可通过“泉城行+”APP,或者关注“济南车管”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办理。

9.足不出户“网上办”。办理机动车“申领临时号牌,选号,补、换领号牌,补、换领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变更联系方式”;办理驾驶证“遗失补领,损毁、延期、期满、超龄换领,延期提交身体证明,延期审验,变更联系方式”;处理交通违法等18项交管业务,可以“不用出门、不用见面”,登录“交管12123”APP或者互联网服务平台(sd.122.gov.cn)进行网上办理。

10.智慧警局“自助办”。市民群众可就近到济南市13处24小时“智慧警局”,自助办理机动车“查询,变更联系方式,补、换领行驶证,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六年免检车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自助体检打印体检表,自助照相打印照片”;驾驶证“查询、变更联系方式、遗失补证、损毁换证、期满换证、降级换证、延期申请、安全信用查询”;交通违法处理等18类公安交管业务。

政策解读

1.以前货运车辆在市区通行需要备案,并且备案后也只能在非高峰时段通行。这次调整后,运输生产、生活、防疫应急物资的货运车辆进入市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济南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曹凤阳答:鉴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济南市中小学校尚未开课,交通整体态势畅通平稳。为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交通运输需求,自即日起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结束,运输生产、生活、疫情防控物资的货运车辆进入市区道路无需备案,准许全天通行。但是,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一是剧毒化学品运输车仍需按照原有流程办理通行审批手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仍需提前网上通行备案,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

二是受部分道路安全条件所限,像二环东路怪坡路段、千佛山南路等陡坡路段继续执行货车禁行措施。

三是进入市区道路行驶的货运车辆,应自觉靠右侧车道通行,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不得随意鸣笛、夜间不得开启远光灯。临时停车装卸货物时,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2.疫情防控期间,路边临时停放车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是否会被抓拍?

答: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市民群众居家防疫、小区封闭管理,以及已上班的单位禁止外来车辆进入的实际情况,在全市100条禁停道路确需临时停车的,由辖区办事处(居委会)提出申请,区交警大队现场勘查确认;其他的市区次干道、支路、街巷,允许机动车路边临时停放。但是放开并不等于不管理,辖区办事处、城管、交警要规范停放管理,确保临时停放的车辆不能妨碍道路正常通行。做到上述要求,原则上不拖、不拍、不贴,但对于影响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的违法停车,依然会严格管理、依法处置。

责任编辑:洪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