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1月起,全国高速不合理限速标志将拆除

方车 2020-08-06 904字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根据最新《规范》显示,某些地区限速标识设立混乱,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严重损害了车主的合法权益,更有甚者严重影响了驾车安全,交通部将重点整改此类问题,预计多地将在下半年推出限速改革举措,不少车主将能体验到高速改革带来的便利。

  

根据最新发布的《规范》,自2020年11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规范全国限速标志设计,并对大量不合理的限速标志实施拆除行动。未来的限速标志将更贴合实际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向使用者提供正确、及时的信息,实现一目了然。

  

同时,提高限速值,解决限速“忽高忽低”。其中,湖北:68条高速提高限速值。2020年1月1日起,湖北全省大部分高速公路均已开始提速,最高限速视情提高10-20km/h,对原限速值100km/h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10km/h;对原限速值110km/h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20km/h。

  

甘肃:兼顾安全与效率,实行“提低限高”。2020年5月1日起,甘肃高速公路隧道按设计速度80km/h设定限速;小客车最高时速120km/h,最低时速60km/h;其他机动车最高时速100km/h,最低时速60km/h。

  

广东:测速点前设置提示牌,提高限速值。广深沿江、广惠、广三等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小型车的限速值由100km/h提高到120km/h;规定固定测速点位置必须在前方500米至1000米处竖立告示牌,并且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或流动测速设备记录有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

  

山西:重点解决断崖式、隐蔽式不合理限速。2020年5月10日截止,山西完成了全省隧道及重点路段限速标志整改工作。并将8月1日前完成全省高速公路、一级国省干线公路限速标志的整改完善,且重点解决“断崖式”、“隐蔽式”等不合理的限速问题。

  

此外,《规范》中还指出,以下几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

  

1、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责任编辑:洪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