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将淘汰39万辆车 占全国第四

北京青年报 2014-05-28 1256字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今年年底前,全国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北京、天津、河北三地需淘汰119.4万辆,约占20%。

河北淘汰任务第一 京津冀淘汰量占两成

黄标车是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因其贴有黄色的环保标志被称为黄标车。今年1月,环保部发布的《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显示,2012年黄标车保有量为1451.1万辆,仅占汽车保有量的13.4%,却排放了58.2%的氮氧化合物、56.8%的碳氢化合物、52.5%的一氧化碳和81.9%的颗粒物。

早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就提出:针对雾霾频发、大气污染等问题,要在今年淘汰600万辆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

昨天发布的方案,将600万的淘汰任务细化到31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河北、广东、山东分别以66万辆、49.3万辆、42.8万辆名列淘汰任务前三。另外,北京(39.1万辆)、天津(14.3万辆)、河北(66万辆)三地占总量两成,河北一省独占一成。

京津冀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加码

相比京津冀三地自定目标,方案给出的目标有所加码。以北京为例,北京2月份计划今年淘汰20万辆老旧机动车,全市剩余的1.5万辆黄标车全部淘汰,而行动方案给出的目标几乎是原定目标的一倍。此前,天津提出的目标是今年拆解8万辆“黄标车”,河北则提出2014年淘汰黄标车26万辆。

方案还进一步提出,到2015年底,全国淘汰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而按照天津的计划,全市200万辆车中的29万辆黄标车,到2015年底可淘汰23.3万辆,剩余的按计划逐步淘汰。

这或许与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进度落后有关。方案指出,“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约束性目标,但2011-2013年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形势十分严峻。

发改委将按月公布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昨天,发改委、环保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工作。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指出,要强化节能和碳强度年度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在全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表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形势十分严峻。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则指出,部分地区指标完成进度滞后,转方式调结构任务十分繁重,一些落后技术设备仍在使用,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特别是雾霾天气范围扩大。

昨天发布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已就此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方案提出,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必要时请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问责,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不得评选优秀和提拔重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在昨天的会议上,徐绍史更明确表示,要开展节能和碳强度年度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按月公布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并实行严格问责。

周生贤则表示,要严格污染减排责任考核,环保部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些地方和企业暂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处罚。

责任编辑:方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