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调整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点如下↓↓↓
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
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对于实施新能源汽车贷款政策的车型范围,各金融机构可以在《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执行。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本机构汽车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
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强化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持续完善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和抵质押品价值评估体系,保障贷款资产安全,严防贷款资金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