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起,物流运输行业迎来了一系列重大变革,这些新规不仅关乎车辆技术的升级,更触及到行业规范与安全管理的多个层面。
其中,“燃油车停售推进”、“半挂安装监控”以及“严查超载”三大举措尤为引人注目,它们或将影响货运市场的格局。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全国政策
四部委:开展车检专项整治
8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印发通知,开展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
其中要求深入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及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加强实时视频监控巡查和异常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及时预警违规行为,严格倒查问责,依法严厉打击替检代检、未经检测出报告、减少检验项目或降低检验标准、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不符合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机动车检验机构使用作弊软硬件、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由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并停止采信数据结果,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取消或撤销资质。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部门:老旧货车报废更新 最高可补贴14万元
近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本次细则明确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最高可补14万!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本文件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地方政策
江苏省:9月1日起支持新增重货和半挂安装车辆监控
日前,《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将于9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加快推进“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并明确“两客一危”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车辆智能监控设备的要求,以及推动、支持新增重型载货车辆、半挂牵引车辆安装车辆智能监控设备的导向,同时对车辆智能监控设备使用、监管等作出具体规定,形成闭环管理。
根据《条例》,江苏将取消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交通物流、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的行政许可,明确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并要求网络货运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运输、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陕西:9月1日起,对安装ETC的氢能车辆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
近日,从第二届西部氢能博览会上获悉,自2024年9月1日起,陕西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省内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 ,该政策至2027年9月1日结束。
来源:陕视新闻
吉林:9月1日起 氢能车免费通行
8月12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明确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相应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上海市:重点监管这类国五柴油车
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达标排放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达标排放监管工作,将国四以及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系统的国五排放标准营运重型柴油车辆等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将以集中停放地周边道路为重点开展联合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路查路检工作,各区全年至少完成1000辆次机动车拦截检测,严格查验车辆污染物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运行情况、车用尿素使用情况,严厉打击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高排放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等违法行为。
广西自治区:重型货车、牵引车安装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近日,广西自治区安委会印发《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区即日起至2025年2月底开展为期6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其中要求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的应用,全面推进在重型货车和牵引车等营运车辆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天津:重型柴油货车专项检查
从8月开始,天津将对重型柴油货车进行专项督查,一直持续两个月。环保部门将成立专项工作组,针对重型柴油货车所在的156家用车企业,首次进行集中督查,逐一走访。其中检查的两个重点,就是尾气排放是否达标,以及车辆污染控制装置是否运行正常。督查将持续两个月。同时,环保部门也引导企业使用新能源车或者国6排放车辆,进行运输。
海南省:有序推进2030年停售燃油车
近日,在由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名为《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定立法咨询服务项目的询价函》中,明确“有序推进2030年停售燃油车”和“计划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定立法研究工作”。
海南:即日起至12月底,严查重中型货车
近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货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据介绍,此次整治行动将在普通国省道、连接乡镇的主要农村公路;钢铁、木材、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周边道路;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工业园区、大宗货物集散地“五类场站”周边道路,重点整治重中型货车以及危化品运输车,重点查处货车“百吨王”以及超载30%以上的严重违法,同步查处超限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改拼装、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等重点违法行为。化、绿色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新时代的浪潮中乘风破浪,开创更加辉煌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