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红岩发布整改补充公告!

互联网 2025-10-30 1270字 0

10月30日,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整改报告的补充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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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临2025-057),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相关公告。现就上述公告中“2021年披露的重组报告书、2021年至2023年披露的年度报告中收入存在错报”整改措施内容补充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梳理了历史期间的销售收入情况,上汽红岩根据签订的合同以商品“交付承运人”为依据确认销售收入,针对因合同关于商品转移的表述不够严谨的情况,上汽红岩已加强合同审查,规范和修订合同相应条款,确保为会计处理提供清晰明确的依据。

(2)子公司上汽红岩梳理了商品退货相关的内部管理流程,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员工及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业务的规范,确保为会计处理提供清晰明确的依据。

(3)在2024年度,子公司上汽红岩已按照将车辆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签收的“交付签收”步骤作为国内销售收入的入账确认时点;并且在2025年,对于国内销售的合同已经按此模式对相应的条款进行修订,确保合同约定和实际入账均按照“交付签收”为判断依据。

(4)子公司上汽红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及审核,需调减 2019年营业收入1,506,283.19元,调增2020年营业收入769,911.50元,调减2021年营业收入2,993,097.35元,调减2022 年营业收入647,168.14元,调增2023年营业收入1,414,955.75元。重组报告中,上汽红岩的2019年营业收入为 17,440,554,472.87元,2020 年营业收入为17,113,571,515.27 元,2021年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营业收入为 24,401,513,649.75元,2022 年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营业收入为9,929,033,997.87元,2023 年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营业收入为8,680,574,121.52元。上述自查的营业收入调整情况对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的营业收入影响均不足0.02%,不构成重要的会计差错事项。上汽红岩财务部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特别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学习,并同步明确了收入确认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收入确认的工作要求,明确收入确认的时点及金额规范,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后续将持续完善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及业务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规范和会计核算水平。

(5)上汽红岩将进一步进行业财融合,加强财务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规范不同业务类型的会计处理, 确保财务人员充分了解业务模式和业务实质,以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同时提高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效率,确保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各业务流程的有效实施。

(6)子公司上汽红岩于2025年7月18日收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其的重整申请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5年7月31日人民法院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后,上汽红岩管理人已进驻上汽红岩并开始依法履行其管理人职责并向法院报告工作。依托此次的破产重整程序和管理人的依法监督管理,上汽红岩将进一步完善其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提高相关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级,以保持持续规范运作。

责任编辑:杜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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